第6章 当二婚妻子觉醒(6)

半年后。

林氏。

林净山表情阴沉的放下手机,再一次听到拒绝的回答后,他很想把手机摔出去发泄一下,但这部手机中有很多联络方式,真报废麻烦的还是自己。

‘咚咚——’

林净山听到声音长舒口气,将表情努力温和起来。

“进。”

“林总,您让我关注的赵小姐今天回国,晚上会去‘落日’聚会。”

林净山眼睛一亮,阴郁了半年的眸中总算多出几分希望。

“把晚上的行程都推掉!”

秘书应下,正准备离开却听林净山又道:“帮我准备一份送女生的礼物。”

“好的林总。”

办公室内重新恢复安静。

林净山坐在办公桌前,手中文件良久都没有翻页。

最终,林净山将文件合上,起身来到落地窗前,望着各处建筑和矮小的人群,喃喃自语。

“我是不会输的。”

落日公馆,是京都顶级私人宴会厅,内置全是国宴级别,位置极其难抢,需要提前一两个月预约。

赵家在一个月前便预定好小房间,庆祝初一的回归,顺便,久违的享受一把顶尖美味。

初一不会开车,这段时间也没空学,便准备打车过去,怎料刚出小区,便被一西装革履、手捧红玫瑰花束的男人挡住去路。

“楚渝,你终于回来了。”

男人满眸深情,看的初一有些茫然。

“您哪位?”

林净山神情微变,还未回话便见初一恍然大悟。

“是你啊。”初一不走心道,“抱歉抱歉,差点把你忘了,你怎么又找过来?”

这当然是假话。

她使用这具身体的原因便是报仇,怎么可能把报复目标忘了。

林净山却是信以为真,表情有些悲伤。

“楚渝,你一定要这样绝情吗?就算我们当不成夫妻,也可以回到原来兄妹的关系啊?”

兄妹?

初一轻嗤。

说什么兄妹关系。

林净山怎么可能不知道原身对他的喜欢?

不过是假借不知的幌子,享受原身为他带来的好处罢了。

当初林净山为了和李拾月结婚而离家出走,几乎没有收入,全靠原身这个暗恋者出钱才能享受生活。

后来二人离婚,不也是因为赵家知道后断了赵楚渝的零花钱,让他们没有资金,这才选择结束这场宛如儿戏般的婚姻?

林净山正是经过这一遭,才选择创办公司,努力赚钱让自己有选择的权利,有话语权。

许是看出初一的不屑,林净山面色微变,继续道:“你真的要弃我们青梅竹马的情分于不顾吗?”

初一本不愿过多纠缠,但此刻正是完成原身小心愿的好时机。

“其实这话应该是我问你的。”

“当初你在婚礼现场,选择和李拾月离开时,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是青梅竹马?有没有想过你那么做对我、对赵家的影响?”

林净山垂下眼帘,再次道歉:“楚渝,我是真的想放下一切和你在一起的,可看到十月的瞬间我就知道,我还爱着她,如果就这样和你在一起,那是对你、对我、对十月的不公平,所以……”

“对不起楚渝,我很感谢你这么多年的喜欢,但我真的无法回应你。”

初一想呕。

她就没见过这么虚伪的男人。

比实验室的那群叔叔阿姨还要虚伪。

初一指指自己的脸:“难道我的脸上写着傻子二字吗?还是备胎?”

“楚渝!”林净山好像气的身体都颤了起来,“你怎么能这么想我?”

“不然呢?”初一十分不雅的翻个白眼,“你是什么人我早就看的很清楚了,请你让开。”

林净山不愿让,但他也知道这样刻意纠缠无用,甚至可能会适得其反,只能将玫瑰花束递过去。

“我记得你最喜欢红玫瑰,你别多想,我只是想缓和一下我们的兄妹关系。”

他已经做好持久战的准备了。

林净山不信赵楚渝对他的感情会消失的那么快。

至于这半年赵家对他的打压,赵楚渝肯定是不知情的。

没看赵家人故意把赵楚渝送出国后,才明着对他动手吗?

他们肯定是怕赵楚渝继续对他好!

初一没有接,直接绕开他,拦车离开。

原身以前说自己喜欢红玫瑰,不过是想从林净山手里得到些带有特殊含义的东西,但林净山从未送过,哪怕二人谈恋爱。

如今原身都要放弃了,还来招惹,真是个渣男!

初一不会骂人,只‘渣男’‘恶心’几个词反复一路,听的阴司头都大了。

【你这词汇量也太贫乏了吧!】

初一哼一声:“我的词条是能动手就不动口!”

【你的武力值也没强到哪去!】

“我这不是还没学嘛!”

现在这些普通常识才是最重要的,武力可以稍稍放后。

虽然她脑子挺好使,也做不到一口吃成个胖子啊。

【我看这渣男不会轻易放弃,他肯定还会来找你,你准备怎么报复?】

初一眼睛微微眯起,右手捻起一抹发丝轻绕。

“既然两位感情这么深厚,就让他们快点结婚吧,一辈子长长久久才好。”

“我可是好人,不会做坏事的。”

另一边。

林净山拿着没能送出去的礼物和花束回到家,早已做完晚饭等候的李拾月连忙迎上来,满眸惊喜。

“净山?你这是……今天难道是什么纪念日吗?”

林净山快速收敛表情,笑吟吟的将玫瑰花束递过去。

“哪是什么纪念日,只是这段时间公司太忙,我都没什么时间陪你,今天难得有空,我们来一场久违的约会怎么样?”

“净山,你对我真是太好了!”

李拾月一脸惊喜的扑进林净山怀里,那双眸却噙着冷光,里面的怨怼让人不寒而栗。